close
社會公義

搬來新社區已經快半來年了,總算也陸續有新住戶及鄰居遷入
可能是我家地下停車車道空間較寬敞吧
長期以來卻成為其他住戶及外來車的停車空間了
不僅影響我的生活及日常通行
這是我家門口的公共車道,可以看出當時停放了共五部車,使得我根本無法進出及通行,哈~誇張了吧 

接下來才是我要談論的社會公義
要知公共車道是屬於公共財,是緊急逃生及避難的空間
是不應該被其他物品所阻礙及影響通行啊
在多次的跟社區管委會申訴及抱怨
最後總算做成決議,就是禁止任何車輛停放及占用公共車道 

前些日子,同往常一般要外出時發現又被阻擋了
等了半小時,總算看到個住戶來移車了
眼尖的我,一看就認出那不是管委會的監察委員
我輕輕詢問著:是委員嗎?
監察委員:恩
我回答著:喔,不是有決議,禁止停放車道嗎
監察委員:喔,(不耐煩的)我家中朋友來,隨即把車開走 

事後,我也跟當時在場的管理員抱怨及討論,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
管理員:我也沒辦法,他是委員,我無法執行決議啊
就在這時,又看到委員把車開回,並擋住我的門口,回答著:
我擋你的車怎樣了?你能把我怎樣?有瞻去報警看能不能把我車拖吊,你門口的公共車道是你的財權嗎?我移車給你過就很不錯了,我朋友來不能停是嗎?接著又把車給開走了
這時只留下一臉錯愕的我 

我要回應的是:
第一.公共車道是公共財,不是我的產權,所以我不會去停放在公共設施及他人家門口
第二.沒錯,社區公共設施不屬政府財權,即便警察也不會來處理
第三.但是委員的做法,似乎把公共財當你家產權,我想已有公器私用及觸法”侵占”之罪
第四,人總有不便,就算你朋友來,要借停一下,也是借停你家門口,怎會停放我家門口,到頭來,還成為是我的錯啊 

社會上就存在著許多這樣的人,知法犯法及搞特權的人,自行訂法禁止別人,又同時讓自己可以不用遵守的雙重標準,而當遇到這樣的人,大家都選擇了迴避與忍讓,我想長久這樣下去,所謂的”社會公義”總有一天會死亡殆盡啊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HOMAS HU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